近日,国家电网公司以国家电网营销[2007]284号文发出通知,根据工作部署和实际情况,决定在系统全面开展计量普查工作,同时提出,各单位应加强计量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计量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确定工作联系人,制定实施细则,将每项普查内容落实到具体负责人,确保计量普查工作取得实效。
《国家电网公司计量普查工作实施细则》提出,计量普查应遵循的原则是:口径一致、内容统一;全面普查、重点突出;实事求是、坚持标准;安全第一、服务至上。这次普查的范围是:公司供电区域内直供直管单位、控股单位的全部计量信息以及趸售单位的关口计量信息、普查信息应按上述单位的分类分别填报。普查信息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3 1日。普查内容为:
1、机构及实验室设施:
1.1 管理机构:区域网、省、地市、县市区公司各层面的计量管理机构的基本情况。
1.2 技术机构:国家电网公司总部、区域网、省公司层面计量技术机构,地市、县市区层面电能计量技术机构的基本情况。
1.3 计量中心建设:各级计量中心专业划分、管理模式和授权情况,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认可等情况。
1.4 实验室设施:国家电网、区域网、省公司计量技术机构各专业实验室数量及面积、计量现场试验车;地市县区公司层面电能计量技术机构各专业实验室、库房数量及面积、电能表、互 感器现场试验车,电能计量设备配送车,货架、电能表、互感器周转箱等情况。
2、人员:
管理人员:管理机构和技术机构中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专业人员:室内专业人员与现场专业人员的基本信息以及持证情况。
3、现行使用标准及规章制度:
3.1 公司系统目前所使用国家、行业、国家电网公司层面颁布的各类管理和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3.2 网省公司层面颁布使用的各类管理和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4、厂站/用户及电能计量点:
4.1 不同电压等级发电厂、变电站以及用户的数量。
4.2 各类关口电能计量点情况。
4.3 所有用户电能计量点情况。
5、设备与装置:
5.1 量传标准计量器具、装置:国家电网公司、区域网、省地市县区公司的技术机构用于标准量值传递的电能表、互感器、电测、热工计量标准器具、装置的基本情况,标准量值传递情况.
5.2 电能工作标准计量器具、装置:国家电网、区域网省地县市公司技术机构用于对现场安装用计量装置开展检定、检测、校准活动电能工作标准计量器具、装置的基本情况。
5.3 现场安装用电能计量设备_、装置:运行、库存的电能表、互感器、计量箱(屏柜)、失压仪等现场安装用计量设备的基本情况。
5.4 在线监测装置(远程校验装置):在线监测装置配置、监测的对象与运行情况。
6、电能信息采集系统:
6.1 采集系统建设与运行的总体情况。
6.2 采集系统主站配置和功能。
6.3 各类末端采集装置(负荷管理终端、远程集中抄表终端、集中器、采集器)配置和运行情况。
6.4 采集数据项目和使用情况。
6.5 通信方式与通信信道建设及管理情况。
《国家电网公司计量普查工作实施细则》还提出了计量普查的要求和措施,要求加强领导落实人员,精心组织确保进度,明确责任强化监督,深化服务展示形象,兼顾两头同步推进,安排到位保障有力。细则同时附发了计量普查时所需的各种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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