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私接水管、破坏计量器具伪造读数等偷盗水行为,促进有奖报漏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山东省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日前制定出台了举报窃水奖励标准。
该《标准》规定:
举报从主供水水管道及消火栓等处私接管窃水行为,经确认属实,奖励人民币500元,并依据追缴水费金额10%再行奖励;
破坏计量器具伪造计量读数、倒装计量器具等窃水行为,经确认属实,奖励人民币200元,并依据追缴水费金额10%再行奖励;
举报无消防计量表擅自开启消防管道阀门造成旁通水表不计量或少计量等窃水行为,经现场开关阀门旁通水表有明显变化等手段确认属实的,奖励人民币200元,并依据追缴水费金额10%再行奖励。如特殊情况不能追回水费的,按当月增长水量折价10%再行奖励;
举报私自开启公共消火栓接水取得证据证明窃水单位或个人,或协助查获现行奖励人民币50元;
单独立户表用水性质不符(不包括居民楼楼下民宅商用),一次奖励人民币30元。
同一处漏点重复举报按时间排序第一个确定为有效报漏。
又讯:为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参与降漏增效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降低跑、冒、滴、漏现象,降低供水设施的漏耗,严厉打击私接水管、破坏计量器具,伪造读数等偷盗水行为。不断增强供水设施的漏损控制,以确保全年降漏增效工作指标的完成。日前,该集团研究决定,从2007年9月25日至12月31日,继续在全公司范围内集中开展以降漏增效为目标的有奖报漏活动。为确保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该集团公司制定了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活动方案包括:活动目的;活动内容、期限、参加人员范围;活动要求;组织领导;报漏方式及程序;报漏、举报范围及奖励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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