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眼”监控煤矿税收年增400万
发布时间:2007-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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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新疆玛纳斯县国税局在矿井口安装了监控设备,实现了对煤炭生产企业税源的有效监控。
从2006年的税务稽查结果来看,玛纳斯县不少采煤企业采用账外账、隐匿收入、隐藏或烧毁账簿、逃跑等手段,大肆偷逃税款。该县国税局深入分析发现,煤炭生产属于地下作业,生产时间、工人数量、产量难以监控;煤炭产量多靠人工推算,误差较大;煤炭账务不健全,较难获取征税依据;煤炭经营采用现金交易以及不开发票等现象的存在,使税务机关很难查实其应税收入。
针对上述情况,玛纳斯县国税局在全县各煤矿生产企业安装了产量监控系统,并在不久前第一次完成了监控数据与财务报表的比对核查。据介绍,产量监控系统能够实现自动称重,数据和图像的自动采集、传输、处理、存储、统计、查询及报表打印等功能。该局在每个煤炭生产井口安装了高精度轨道式传感器,配备了智能煤税控制器。煤税控制器现场测量的数据和录下的监控图像通过GPRS/CDMA无线网络或光纤途径,实时传送到国税局电子监控中心。电子监控中心在接收到信息后,自动进行存储并汇总。各管理部门通过IE浏览器,可查询每个煤炭企业的产量及监控数据。
玛纳斯县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说:“这个小小的‘电子眼’,改变了过去仅靠推算来估定企业产量的状况,管理部门责任人足不出户就可以直接了解到每个煤炭企业的生产情况,既降低了管理成本,又掌握了税收征管的基础信息,使税收收入年增收4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