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安装阀门私接支管、将自备井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连接、在结算水表上做手脚、偷用消防水等违章用水行为不仅严重损害着供水企业的利益,而且给公共供水水质安全造成隐患。
近年来,山东省日照市自来水公司将供水稽查列为工作重点,制定措施,充实人员,完善设备,大张旗鼓地全面开展供水稽查,仅今年就查获违章用水行为10多起,包括在公共供水管道上安装阀门私接支管行为2起、将自备井与城市供水管网连接行为2起、私自改动结算水表行为5起,另外还发现擅自启用消防水行为数起。对此,日照水司供水稽查部门都依据《城市供水条例》和《日照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中关于盗用城市公共供水、擅自改装城市公共供水设施以及擅自启用消防水等行为界定和处罚规定,责令违章用水的“水耗子”限期改正并根据测算的盗用水量补缴水费,对盗用消防水的按消防栓最大流量标准的2倍计收开启期间的水费。
日照水司在供水稽查工作中,通过内外“两手抓”,加大打击违章盗水行为力度。在内部,健全管理机构,充实完善职能,先后组建了督查办、管线所等部门,定岗定员,实行了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了管网普查活动,清理偷接自来水、倒表、旁通、黑户等现象。在外部,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公布24小时热线电话,有偿鼓励市民举报违章用水行为,规定查出、发现、举报盗用和擅自启用公共消防栓取水的每次奖励100元,查出、举报私自改动用水计量水表和用水不计量单位及个人的每次奖励500元。市民举报情况由营业部门负责计算日漏水量,由督查部门与营业部门一同现场确认,按程序报批。如果举报情况属实,首位报告人可获得相应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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