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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暂不实施阶梯电价 条件尚不具备需先换智能电表

发布时间:2009-12-04 作者: 来源: 浏览:1161

      11月25日,从天津市电力公司获悉,目前天津本市暂不具备在居民户中执行阶梯电价的条件。未来推行阶梯电价进行一户一表的更换时,将不会向市民收取换表费用。
  近日,天津市电力销售价格进行了调整。国家发改委要求,此轮调整不涉及居民电价,各地需研究对居民用电推行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将居民用电分档定价,对基本电量保持较低的电价水平,用电越多,电价越高,以促进节约用电。天津市电力公司营销部主任王志刚11月24日表示,居民电价如果调整,事先需要举行听证会。目前,该公司既未接到国家发改委关于居民电价调整的通知,也未接到举行民用电调价听证会的通知。再有,国家发改委虽然要求推行阶梯式电价,但目前天津市并不具备实施阶梯式电价的条件,无法设定某一居民家庭的基本用电额度,并对超额用电征收略高电费。为让天津280万居民用电户具备实施阶梯式电价的硬件要求,市电力公司将利用四至五年的时间,与智能电网建设同步,为居民用电户更换可实现阶梯式电价计量的智能电表,为阶梯式电价的实施创造条件。

  此次电价调整中的一项内容就是解决为推行阶梯电价而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投资还本付息问题,提高0.2分/千瓦时。这部分电价调整,就是专为解决居民用电更换客户端计量表的费用,因此届时居民不必再为换表额外支出。由于全市280万居民用电户具备实施条件需要四至五年时间,因此实施阶梯式电价并不一定等到全部更换完毕后进行,有可能是成熟一片地区实施一片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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