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质监局《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电能计量技术机构专项计量授权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安排,山东省质监局及各市质监局依据《计量法》、《山东省计量条例》、JJF 1069?2007《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 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及《关于加强电能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组织对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所属的省、市、县级授权单位进行检查,共抽查43家授权单位,其中省级1家,市级8家,县级34家,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通过检查发现各授权机构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保持较好的设备、设施和实验室环境条件,管理体系、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符合要求,认真接受计量管理部门的监督,积极参与比对活动,总体运行状况良好。同时检查中也发现部分授权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不到位,内审和管理评审的质量和有效性有待提高,计量标准管理、原始记录和证书报告规范性有待加强等问题。通过本次监督检查,一是进一步增强了各级电力公司、各授权机构负责人对专项计量授权机构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及其法律地位的认识,进一步树立了依法公正开展工作、积极维护电能交易双方合法权益的指导思想;二是通过检查促进授权单位客观认识自身工作现状,进一步发扬长处、改进不足;三是检查组和被检查单位也加强了在电能计量方面的业务沟通和交流,取得了互相促进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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