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法》规定“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为规范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使用,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和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了2024年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监督检查结果
2024年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范围主要覆盖文化教育、市场交易、宣传和广告三大领域,与上年度覆盖领域基本一致。其中,文化教育类包括科技、文学图书,大中小学教科书及教辅资料,学术期刊、科普期刊等书刊杂志,以及公文资料;市场交易类涉及超市、商城、农贸市场、集贸市场、药店、贵重金属加工销售点、电商网站等,主要检查计价标签、定量包装标识、产品标签标识、商店商品展示牌等;宣传和广告类涵盖电视节目、新闻报道,电视、报纸广告等。
2024年,全国共检查受检单位33 652家,受检产品总数522 555件,不合规产品数量8 910件,不合规率1.71%。与2023年相比,受检产品总数翻了一番,不合规率下降0.81个百分点。各品类监督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文化教育类。受检单位6 180个,受检产品总数84 200件,其中不合规产品总量1 072件,不合规率1.27%。错误使用计量单位具体情况中,质量、长度、面积、酒精度、浓度的单位名称和单位符号出错情况较多。质量单位名称误用“斤”的不合规产品量占不合规产品总量(以下简称“出错率”)的17.35%。长度单位名称误用“尺、寸”的出错率为8.86%。面积单位名称误用“亩”的出错率为6.25%。酒精度单位符号误用“度”的出错率为4.94%。浓度单位符号误用“MOL/L”的出错率为3.92%。
(二)市场交易类。受检单位25 824个,受检产品总数421 500件,其中不合规产品数量6 298件,不合规率1.49%。错误使用计量单位具体情况中,质量、体积、功率、长度单位名称和单位符号出错情况较多。质量单位名称误用“两”的出错率为43.59%。质量单位符号误用“KG、Kg、kG”的出错率为8.45%。体积单位符号误用“ML”的出错率为6.05%。功率单位名称误用“匹”的出错率为5.24%。长度单位符号误用“M、CM”的出错率为3.29%。
(三)宣传和广告类。受检单位1 648个,受检产品总数16 855件,其中不合规产品数量1 540件,不合规率9.14%。错误使用计量单位具体情况中,时间、面积、温度、质量、功率的单位名称和单位符号出错情况较多。时间单位符号误用“H”的出错率为15.19%。面积单位名称误用“平米、平方”的出错率为9.48%。温度单位名称误用“度”的出错率为8.70%。质量单位符号误用“KG”的出错率为5.39%。功率单位符号误用“KW”的出错率为4.68%。
二、工作成效
(一)监管能力持续增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逐步形成“监管+技术”的工作模式,优化检查流程,通过系统化的政策法规培训,提升问题发现和处置能力。海南省组织专家对检查人员进行培训,详细解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和监督检查内容,并以散装商品实物为例进行演示讲解,确保检查人员熟悉工作要求。河南省更新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动态更新相关信息。辽宁省因地制宜更新“双名录”,发挥政府部门、宣传媒体、教育出版等单位示范带头作用,分区域、分领域开展专项检查。云南省通过“云南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应用平台”对工作全过程、全要素进行记录上传,实现检查全过程闭环管理。
(二)典型案例推动工作创新。各地在监督检查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湖北省聚焦“重点查、工作查、线上查”,对医疗系统、报社、商场超市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将计量单位使用情况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有效提高了工作覆盖面。上海市通过“网络爬虫”技术监测电商平台,发现并纠正了大量误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商品信息,将监测信息同步抄送至上海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建立反馈整改机制,通过行业自律推动法定计量单位的规范使用。
(三)社会认知度不断提高。各地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法定计量单位知识,引导社会大众,尤其是相关从业人员,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有效提升全民法制计量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黑龙江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从业人员法制计量意识不强的问题,组织对受检单位专业人员进行培训,普及法定计量单位常识,有效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湖南省组织部分院校将法定计量单位的规范使用纳入图书、报刊编校质量检查和从业人员资格考核内容,建立相关培训、审查、监督机制,配备相应校对人员,提高法定计量单位的社会认知度,保障法定计量单位的规范使用。
三、下一步工作
(一)创新监管方式。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结合本地实际和特点,创新优化监督检查方案,持续提升监管水平。用好信息化手段,做好计量单位使用情况的信息采集和分析研判,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秉承服务与监管并重理念,将监督检查和合规性指导有机结合,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通过岗前培训、以查代训等方式,不断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的履职能力,提升监管工作实效。
(二)强化示范引领。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与其他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各级行政机关规范本部门、本行业法定计量单位使用,在公文文件、统计报表和其他信息专报中统一规范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全社会各行各业规范使用计量单位。
(三)提升宣传质效。积极倡导采用大众化的形式、通俗化的语言开展计量单位宣传,让人民群众愿意看、看得懂,愿意听、听得进,提高正确使用计量单位的认知度和执行力。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世界计量日、质量月等活动契机,加强法定计量单位的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