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关于依法公布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结果的通知》(浙质量发【2014】166号)的要求,现将2019年第二批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结果予以公布。特此公告。
附件:2019年第二批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结果
景宁畲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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