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结合社会、经济、科学的发展,针对物理化学专业领域内计量基准、标准量值传递和溯源的需要,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进一步加强计量技术规范对分析仪器的发展、管理和应用的支撑作用,根据全国物理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MTC17)技术规范体系发展框架,现面向全国开展本年度物理化学分析仪器计量技术规范立项征集工作。
一、征集范围
本次项目征集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 以本委员会已制定的计量技术规范为基础,在技术指标、测试方法、标准物质等方面有重大革新,不适应现有仪器评价的规范,由原起草人及单位提出修订计划;
2. 用于物理、化学测量量分析检测相关的分析类仪器的计量技术规范;
3. 用于检测的测量方法、测量程序、计量比对方法以及其他需要规范的技术要求。
二、征集原则
1.规范适用性好,技术成熟度好,具有一定的应用广度,后续能够产生较好的管理支撑作用和社会效益,促进该领域仪器的规范化研发、应用和国际化推广;
2.仪器在相关领域的应用面广,有迫切的量值溯源的需求;
3.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在技术要求之外设置管理方面的限制权利或增加义务的条件要求;
4.申请单位具有一定前期工作基础、技术储备和优势,以及必要的资金和人员支持。企业原则上不能作为规范唯一的主要起草单位;
5.牵头起草人为在职人员,具有与规范起草工作相匹配的技术能力,能够组织协调至少1家共同参与单位,在1-2年内完成研究起草任务;
6.原则上每个单位和每个牵头起草人的项目申请数量分别不超过2项和1项;
8.优先考虑受国家或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支持的规范制定项目;
9.申请单位或牵头起草人已立项规范存在拖延、不能按时完成情况的,提交规范报批材料前暂不考虑受理。
三、征集程序及时间要求
1.申请单位依据征集范围和征集原则,于2023年10月30日前将加盖申报单位印章的规范立项征集表(见附件1)电子版及原件发送至本委员会秘书处,每个项目单独填表;提供规范草案(模板见附件2)电子版,并发送至本委员会秘书处;
2.委员会秘书处对征集到的项目开展论证评审,从中遴选一定数量的项目,组织开展2024年度计量技术规范制订计划的申报工作,并通知入选项目负责人;
3.其他符合要求的项目列入物理化学领域计量技术规范立项储备库,支持后续滚动申报;
4.有关对物理化学计量技术规范体系的建议和意见,请于2023年10月30日前反馈至秘书处联系人。
四、联系方式
全国物理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苏福海:010-64524787, sufh@nim.ac.cn
修宏宇:010-64524978, xiuhy@nim.ac.cn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8号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邮 编:100029
全国物理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