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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21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2 作者: 来源: 浏览:2517
4月8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市场督管局发布《关于2021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湖北网上报名:4月14日-22日20:00;现场人工资格审核:4月21日-23日17:00(工作日);网上缴费:4月14日-25日20:00;准考证打印:6月14日-20日9:00。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1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鄂人社考〔2021〕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符合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考全科”报名条件。

1.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 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最低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一级注册计量师“免1科”报名条件。

已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免试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二级注册计量师“考全科”报名条件。

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四)二级注册计量师“免1科”报名条件。

取得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只参加《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考试。免试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五)关于报名条件的说明。

1.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自参加工作之日起累计从事工作或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2.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报考者,其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报名事项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的报考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告知承诺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人事考试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监管,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以规定方式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对不实承诺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及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三)资格核查。

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人社部门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核查。

四、考试大纲与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以《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为准。

五、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4日9:00—4月22日20:00。

(二)网上注册核查时间。

2021年4月14日9:00—4月23日17:00。

(三)现场人工核查和资格审核时间。

2021年4月21日—23日(工作日)

9:00—11:30,14:30—17:00。

(四)网上缴费时间。

2021年4月14日9:00—4月25日20:00。

(五)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1年6月14日9:00—6月20日9: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 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六)考试时间。

2021年6月19日

0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2021年6月20日

 0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须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区设置

为更好地在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下开展考试,2021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区。如遇疫情防控等级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取消或推迟考试,敬请广大考生慎重报考。

七、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部4项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48号)规定,一级注册计量师《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2个科目70元/人·科,《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75元/人·科;二级注册计量师《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68元/人·科。

八、违纪违规处理

加强管理,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试将采用“大规模考试中选择题抄袭作弊的考生甄别和考场监测技术”,在考试结束后对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答卷或发现报名、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员考试违纪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九、疫情防控与考试安全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经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各环节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报名及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得指定任何培训,不得与任何培训机构有合作关系。

各地人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附件(点击查看):报名及答题注意事项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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