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块电表送检11块不合格 (2004-07-09)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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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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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电表有问题,经有关部门检测发现,12块电表中竟有11块不合格。武汉市前进四路御庭园百余居民对此反应强烈。
最先怀疑电表不准的,是御庭园1702室业主李望平女士。李女士介绍,6月底,她感觉自家电费偏高,便前往武汉市计量测试检定所要求校验电表。
7月1日,在接到李女士等居民的投诉后,武汉市计量测试检定所工作人员来到御庭园,卸下7块电表进行校验。校验结果令业主们大吃一惊,除1块由业主自己购买的电表合格外,其他6块由开发商安装的电表全部不合格,其中4块转速较快,2块转速较慢,均超过正负2%的许可误差。
转得最快的是815室的电表,每100度电偏差11.8度。
得知校验结果,御庭园数十户居民提出校表要求,并于当晚封上电表。
7月5日,又有5块电表送校,结果是全部不合格。
当日,记者在御庭园见到了815室、1702室等6家业主。他们说,电表已使用6年,这几家电表的总度数多在1万度以上。按照815室电表每100度多收11.8度电费计算,涉及近千元的电费差异。
据了解,御庭园供电方式为二次供电。供电公司将电送到御庭园后,向物业公司收取总电费,物业公司再根据各户的分电表向各户收取费用。电表出现问题,必然导致收取费用不准。
5日,武汉市计量测试检定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虽然不合格电表被重新安装后仍在使用,但该所已在不合格电表上打上封签,并责令物业将所有电表全部送校。
5日下午,御庭园物业管理办公室内,武汉昌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邢先生、御庭园项目工程部经理严先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邢经理说,御庭园的电表已使用6年,按国家有关规定,每3年必须进行一次校表。他承认,物业公司没有组织业主们进行校表,只是在部分业主对电费提出疑义后,才指出可以校表或由业主自行购买合格电表。
严经理称,他2002年9月接手御庭园项目,“不晓得前任的事情”,他接手后,没有检查过开发商安装的电表是否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