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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内用电不够一度就要拆走电表 (2004-07-16)

发布时间:2007-12-04 作者: 来源:羊城晚报 浏览:2618
近日,住在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新联村的杨先生致电本报称,居住区所在供电所的工作人员最近告知村民,“三个月内用电不够一度的住户将被拆电表”,引起了居民们的不满。   据杨先生说,在最近一次交电费时,供电所的工作人员口头告知他,住户如果在三个月内用电不满一度,供电公司就要停止供电、把电表拆走。其他村民交电费时也听到同样的“警告”。由于这一带的村民大多有两三处房产,搬到新屋后不少旧屋被长期闲置,杨先生看到有些村民为了不拆电表,大白天特意回来把电灯、风扇开了,用够一度电才把电器关掉。“附近的好几个镇也收到这个通知,现在用电紧张,即使是一度电也不该这样浪费啊!”   新联村府的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证实,上个月,村民就收到了类似的提醒,因为电表拆走再安装需要花费80元,不少村民只得回旧屋使用一些低功率用电器。保守估计,村里头被空置的旧房屋至少有50栋。   记者致电蚌湖供电所了解情况,一名姓周的工作人员承认这是供电部门的新下达的规定,相关通知已于月初在报刊上登载过,但她又说不清是哪一期哪份报纸。据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文件是上个月发下来的,内里说非住宅用户从8月开始计算,住宅用户从10月开始计算,三个月内用电不够一度的,供电局将会停止供电。目前这一新规定还处于调查阶段。倘若居民长期在外的,可以到营业网点申请暂停用电。   对此,白云区供电局营业部的李主任说,局里头从没有收到或下发过上述文件,他们一直按照《供电营业规则》第33条来操作,即:“客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者,供电企业须以销户终止其用电。客户需再用电时,按新装用电办理。”李主任表示,他们将对这个事件进行核实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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