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电表计度器换成节电器 “省电”9000千瓦时换来两年刑 (2004-07-21)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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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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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开快餐店的崔某为了省电,偷换快餐店内的电表,结果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给自家快餐店“省”出9000多千瓦时。青岛市北法院日前以盗窃罪,一审判处崔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8000元。
崔某在市北区经营一家快餐店,为了节省饭店开支,崔某打起了电表的主意。
今年1月初,崔某私自更换了快餐店内的电表计度器,换上了自己买的“节电器”。自今年2月3日至3月25日,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崔某快餐店的电表少跑了9654千瓦时电,崔某以此窃取电费74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崔某盗窃电力能源,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应予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