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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暖气费改为按照实有计量表计数据结算

发布时间:2020-01-13 作者: 来源: 浏览:2821
随着越来越多的小区通暖,暖气收费方式备受关注。省人大代表陈爱陵提交了《关于将居民住房暖气费收取核算由按含有公摊面积的住房总面积结算改为按照实有计量表计数据结算的建议》。1月10日下午,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采访了陈爱陵。

陈爱陵表示,目前,我国的居民商品房的住房面积是包含包括电梯井、阀门井、人行步梯、住房房前屋后走廊等公摊面积设施在内的总面积,在不动产权证上登记载明。在结算物业费和暖气费时,我省普遍使用包括公摊面积设施面积的住房总面积乘以暖气(热水)单价核算。尤其是在收取暖气费时,采用包括电梯井、阀门井、人行步梯、住房房前屋后走廊等公摊面积设施在内的总面积结算是十分不合理的。

“包括电梯井、阀门井、人行步梯、住房房前屋后走廊等公摊面积设施既没有安装暖气设施,更谈不上暖气(热水)的耗费,有何依据收取这一公摊面积的暖气费呢,实际上,对这些公摊面积设施收取暖气(热水)费是非法的。”陈爱陵说。她建议按照实有计量表计数据结算,一户一表,业主用多少暖气(热水)结交多少费用,更加公平合理。当居民外出不在家停留或长期出行在外时,可以关小或关闭暖气(热水)入户阀门,在节能的角度上也更具现实节约意义,大大降低了能源与资源消耗,也降低了居民生活不必要的这笔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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