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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热计量改造小区 今冬仍先按面积计

发布时间:2013-10-28 作者: 来源:北京青年报 浏览:597

      新改造成热计量的小区,今冬采暖费仍先按面积收取。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热力集团了解到,今年共完成了1200万平方米的热计量改造项目,涉及居民约15万户。这些居民的采暖费采取设定上限,缴多了可以退,用超了无须补。

      据悉,今年进行热计量改造的项目主要分布在城六区,民宅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非节能建筑,需要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成为节能建筑后,再进行热计量改造;另一类是本身具备一部分节能设施但并不彻底的住宅楼,可以直接实施热计量改造工程。新改造成热计量的居民户,对于今冬采暖费应如何收取有点心里没谱。市市政市容委供热办表示,按规定,热计量用户仍将先按面积收费,设定此上限,使居民缴费不会超出以前。同时,在采暖期结束后,按照实际用热进行计量,如果少用了,则在下一个采暖季予以抵扣;如果超出上限,也不再补缴。

      据悉,改造后的热计量小区也有了不同的缴费标准:住宅热计量收费试行价格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构成。其中,基本热价俗称“底儿钱”,按照建筑面积征收,燃煤锅炉供热的居住建筑基本热价标准为7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热力集团供热的居住建筑基本热价标准为12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燃气、燃油、电锅炉供热的居住建筑基本热价标准为 18 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计量热价则按照用热量征收,价格标准为0.16元/千瓦时(44.45元/吉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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