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质监稽查总队近日对辖区内苏宁电器南楼店的微型计算机、电动洗衣机、变频空调和平板电视这4类产品的能效标识进行了检查,发现4类产品都已备案,但微型计算机能效标识加施情况不够明显。
按照微型计算机能源效率新标准的实施和洗衣机、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变频空调)、平板电视的能效等级调整要求,执法人员对上述4类产品进行了如下检查:是否存在应标注而未标注能效标识;是否存在不完全备案、未重新备案、超期备案等情况;是否存在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不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的情况以及能效标识未明示的情况等。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现场登录中国能效标识网核实4类产品能效标识备案情况。结果4类产品都已备案,其中电动洗衣机、变频空调和平板电视的能效标识加施明显,而微型计算机的能效标识被加施在产品外包装盒上,执法人员建议商场销售人员将能效标识以挂签或改贴在标价签上,以使标注更加明显,便于消费者辨别。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时,要注意能效标识是否加施,遇到能效标识张贴不明显的情况要主动询问,同时可以登录中国能效标识网(http://www.energylabel.gov.cn/)进行查询,了解产品是否经过能效备案。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2012年第39号公告,制定了《微型计算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自2013年2月1日起实施,2013年2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14年2月1日前加施能效标识。记者还了解到,2013年6月9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2013年中国国家标准第九号公告》,内容包括61项,其中第19、27、28项内容分别涉及电动洗衣机、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变频空调)、平板电视3类家用电器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调整的情况,3项标准在原先标准的基础上对产品提出了更高的能效要求。其中,洗衣机能效标准新加入用水效率等级,要求按新标准生产的洗衣机不仅要节电还要节水;变频空调单冷型产品能效等级由原来的5个等级调整为3个等级。另外,新标准中1至3级能效与原标准相比均有提升,例如变频空调在原有标注额定制冷量和制冷季节耗电量的基础上,又增加了额定制热量和制热季节耗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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