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质监局举办基层质监法制稽查业务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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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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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基层质监法制工作人员的法制监督和稽查人员执法办案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12月6-9日,安徽省质监局在合肥组织举办全省基层质监法制稽查人员法制稽查业务培训班。省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梅德林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来自全省各市质监局、工商质监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稽查机构约260余名学员参加了培训。
梅德林指出,此次培训有利于提升基层质监法制稽查人员综合能力素质,强化法制监督和执法打假规范化建设;有利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质监;有利于适应质监工作新形势,推动我省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的进一步实施。他强调,各级法制稽查人员要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在制定文件、作出决策前,做到“有为必有据”、“有为必有序”;在行使权力时,做到“有为必有责”;在设定法律要求和行为后果时,做到“有为必有果”。同时,他还要求,各级法制稽查人员要着眼于对稽查执法特点规律的探索研究,积极开动脑筋,针对执法打假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加强探索研究;要学会实际运用学习培训成果,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把握内涵、融会贯通,提出看法、拿出办法、改进方法,不断提高稽查执法工作的主动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本次培训班邀请了南京市质监局稽查处和甘肃省质监局法规处相关负责人分别就质监执法关键节点控制和绩效评价管理,质监执法渎职侵权预防、执法风险防范以及质监行政强制具体应用等作专题讲座。此外,省局法规处相关同志还作了有关质量监督法律法规概述、执法办案证据审查规则、投诉举报案件行政调解以及新行政诉讼法修改及应对等内容的专题讲座。
此次培训是我省基层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组建以来,省质监局组织的最大规模的质监法制稽查业务培训。培训班学风优良、气氛活跃,广大学员纷纷表示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对加强基层法制和稽查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