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州市编办下发《通知》,明确赣州市18个县(市、区)市场监管机构名称由原来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更名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乡镇(街道)分局相应调整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分局”。这一调整,充分彰显了赣州市委市政府重视质量、强化质量工作的理念,把质量工作提升到体制机制的层面加以推进。
2015年6月,赣州市各县(市、区)质监、工商、食药监实行“三局合一”,除会昌县外,其余县(市、区)均定名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其机构名称没有彰显质量要素和体现质量职能。
今年1月,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李炳军,赣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冷新生高度重视相关工作,赣州市编委决定调整县级局机构名称,增加“质量”一词,统一更名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这将载入赣州质量发展里程碑。全市质监系统将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推动各县(市、区)更加重视质量,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开拓创新,奋力拼搏,为推动赣州经济社会早日实现“三个转变”,与全国同步迈入小康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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