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州市质监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市所有通过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于2月底前向质监部门提交2015年年度报告。
检验检测机构按期提交年度报告是法定义务,也是质监部门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常态,本着依法合规、便民高效原则,履行部门职责,推动各相关机构落实主体责任、诚信经营的一项重要举措。
按照有关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年度报告内容包括:2015年度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情况(如机构性质、主体地位、体系运行等)、在遵守从业规范的前提下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的情况(如人员、设备、环境、能力是否发生变化;检验业务量、营业收入较上年度的变化等业务经营状况;客户反馈、举报投诉情况;主体意识、社会责任等)。同时,各检验检测机构还须就遵守法律法规、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责任等内容进行自我声明。
据统计,泰州市现有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108家,主要涉及食品农产品药品检验、建材农资装饰装修材料等工业品检验、环境质量监测、卫生防疫监测以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等领域,在经济发展、安全保障和民生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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