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和改善民生,3月15日,青岛局积极部署,参加了在市北区台东步行街举办的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青岛局以宣传单、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宣传了产品质量监管、打击假冒伪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12365”质监热线,现场通报了“2015年度青岛质监十大维权案例”,接受群众咨询、投诉,为消费者答疑释惑;以明白纸的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了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电表、水表、电子秤、计价器等计量器具的相关知识;紧紧围绕今年“新消费,我做主”的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积极宣传了《缺陷汽车召回管理条例》、《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及今年元旦起实施的《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规知识,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本次活动,共接待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与人民群众密切互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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