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质监局印发了《浙江省制造计量器具“当场许可”目录和实施方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积极探索行政审批“零等待”工作机制,南浔区局充分准备,“三到位”落实制造计量器具“当场许可”。
认识到位。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制造计量器具行政审批的改革工作迈开了新的一步。实行“当场许可”后,行政审批时间由原来的多个工作日提速为“零等待”,企业从中得到经济实惠;政府切实转变职能,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有效破解当前行政审批中存在的审批前置环节多、时间长、效率低等问题,进一步改善了政府形象,带来一个政府和企业“双赢”的局面。
“当场许可”实施程序掌握到位。明确职责是履职的前提,南浔区局根据《方案》内容列出适用实行制造计量器具“当场许可”的目录,并明确制造计量器具“当场许可”的适用范围、工作程序等工作,全面掌握“当场许可”的事前告知、书面承诺、当场许可、证后首次监督检查和证后日常监管等五个程序的内容。
后续监管准备到位。认真学习宁波、绍兴等市目前“当场许可”的成功做法,根据方案内容和要求强化证后监管,实施证后首次现场监督检查。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包括考评员在内的检查人员对申请人完成证后首次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现申请人存在严重不符合许可要求或严重违法行为的,予以严厉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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