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农村供水用水管理办法》。农村集中供水将实行计量收费,实行一户一表,按表计量,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该办法将于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农村集中供水实行计量收费,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供水价格低于合理成本的,应当依法调整价格,如未予调整造成供水单位政策性亏损的,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供水单位适当补贴。供水单位应当对生活特殊困难的用户在供水价格上给予适当优惠,因此造成政策性亏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供水单位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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