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质计所被确定为第一批商务部定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 (2005-01-13)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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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国办发[2003]65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加工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检测体系,最近,经各级经贸部门推荐和审核,我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被定为第一批商务部定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承担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委托,在业务范围内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加工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据悉,全国被确定为第一批商务部定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共有56家,全省仅有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