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院接受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组织的检验机构复评+变更评审。本次评审采用远程评审和现场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组依据CNAS-CI01:2012《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CNAS-CI01-G001:2021《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说明》、CNAS-CI01-A009:2018《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货物航空运输条件鉴定领域的应用说明》、CNAS-CI01-A010:2018《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用能单位节能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的要求, 通过审查文件资料、见证试验、现场考核检验人员等方式,对广东省院进行了严密、细致的评审,评审组认为我院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持续有效,现场评审顺利通过。
广东省院作为A类检验机构,将继续为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物流运输安全鉴定等领域提供质量、安全、适用性方面的符合性信息,服务经济社会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