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水表、燃气表、电能表“三表”的依法监管,确保计量器具量值准确、性能可靠,馆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省、市局《关于开展2024年民用“三表”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馆陶工作实际,对区域内民用“三表”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辖区内供水、供气、供电服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民用“三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档案,对在用民用“三表”进行登记造册,落实好相应计量器具的轮换制度。督促供水、供气、供电服务企业通过“河北省计量业务应用平台”进行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备案、申请检定等工作。
二是强化源头管理。组织精干力量进行全面摸排,查看辖区内是否有民用“三表”生产企业,检查其是否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核查其生产的计量器具是否和批准型式一致,是否持续符合型式批准条件,是否具备与所制造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国家总局、省局要求,组织开展民用“三表”计量监督抽查,从首检合格未安装使用和在用的民用“三表”中抽样进行检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检定直接安装使用、利用民用“三表”进行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未经检定直接安装使用的,要求服务企业立即整改;对抽样检验不合格的,责令服务企业及时进行调换;对存在计量作弊违法行为的,依法坚决予以查处,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规范工作流程。抽检工作按照要求对首检合格未安装使用的电能表、水表、燃气表抽检数量均不少于50件。对在用的民用“三表”,每种表抽检数量不少于20件。抽检时做到有的放矢:一是根据历年来群众投诉、举报情况,进行靶向性抽检;二按照实际需要,倾听群众意愿、检定需求,征集线索,并在抽检工作完成后积极回应;三选择短时间内大批量安装“三表”的区域,进行抽检。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主动承担此次抽检任务,按照授权项目、范围,使用经考核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计量标准,由具备资质的检定人员严格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进行检定,确保检定结果准确可靠。针对此次抽检工作,专门建立档案对所有检定数据进行记录、留存。
五是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要求供水、供气、供电服务企业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计量纠纷并反馈结果,对失准民用“三表”要及时进行处理和更换。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畅通民用“三表”检定绿色通道,依法依规,高效规范对民用“三表”进行检定。截至目前,已抽检电能表50件、水表70件、燃气表7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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