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皖农产品质检互认 (2006-01-04)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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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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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和安徽两地农产品的质量检测和质量标准互相“认帐”,日前,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安徽省质量技监局、上海市农委、安徽省农委在沪共同签署了《上海市、安徽省食用农产品互认协议》,今后沪皖两地将实现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互通、质量检测互认和标准互认。
据了解,今后凡经省级以上有关认证机构认定,并按规定加贴相应标志(若不便于加贴的农产品应当出示标志证书)的粮油、蔬菜、干鲜果品,畜禽肉、蛋、奶、茶叶、水产品及土特产品等食用农产品,沪皖双方在产品互通方面给予本地相应农产品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