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服役” 20万只气表谁埋单? (2006-02-20)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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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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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喊自己掏钱,我就不换表!”春节前夕,家住成都郭家桥的几百户居民,同时收到了一张通知单:燃气表超过了使用期限,请尽快更换!昨日,居民张先生给本报打来热线称,换表要花196块钱,这钱应当燃气公司来出。
问题
20万只燃气表超期“服役”
昨日张先生告诉记者,该小区1994年开通使用燃气,每户花了4000元到5000元不等的相关费用。春节前,燃气公司给每家住户发了一张通知单,声称燃气表已超过10年的使用期限后,因安全隐患,需要更换。
“一听有危险,大家心里都悬吊吊的哟!”从没换过新表的小区住户们说。有的干脆把燃气表的“死亡通知单”丢进垃圾桶。令人吃惊的是,成都这种危险的“超期表”不仅仅存在于郭家桥,而是遍布成都各个居民区,数量多达20余万只。据悉,这些超期燃气表不仅“读表不准”,更严重的是易发生渗漏现象,严重者可引起燃气爆炸。那么,为什么用户不愿意更换呢?
市民
换表费燃气公司也应承担
市民叶先生表示,他们安装燃气时花了5000多块钱,这包括了燃气表钱,现在表坏了肯定该由燃气公司承担。
记者走访发现,多数居民认为,由住户全部承担196元的换表费用不合理,至少应由燃气公司和住户共同承担。还有居民认为,燃气表、水表、电表与商家的电子秤相同的,仅为一种计量工具,理当由企业方提供。
196元换表钱,这成了成都20多万户居民拒绝换下“危险表”的最大原因。不过,燃气公司的通知单仅是建议换表,是否掏钱换表由住户自己决定。
公司
拟将换表费按月分摊收取
昨日,成都城市燃气公司安全部负责人史宝峰表示,更换新表的费用为196元钱,一直都由住户承担,如果由燃气公司为20余万“超期表”买单,费用将高达4000万元,这很难行得通。
据悉,目前郑州、深圳等地的燃气公司一旦发现用户的燃气表达到使用期限,维修人员会直接免费为用户更换,不过这些燃气公司每月收取2块钱的维修费。史宝峰对此表示,该公司有望借鉴这一方法,将196元钱分摊成月维修费收取,对超期表实施“强制性报销”。该公司近期将向有关部门递交有关报告。
省消委
将研讨“谁掏这196块钱?”
昨日,省消委秘书长刘亚兵表示,这一分歧目前已导致20余万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表,仍在超期服役工作,威胁着诸多市民的居家安全。省消委计划将在近期召集各方人士,对“谁掏这196块钱?”以及强制报销“超期表”展开研讨会,以期消除成都20余万“超期表”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