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级以下质监机构不得乱发荣誉牌匾 (2006-03-08)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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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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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全省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重申,各级质监机构一律不准乱发牌匾,乱评名牌。据悉,至2005年,省质监局已经在全系统收缴了各类不规范牌匾1551块。
省质监局要求,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层层下达罚款指标,严禁违反规定乱收费和搞变相强制性的有偿服务。除经总局和省质监局批准,各级质监机构一律不准向企业发放任何牌匾。经批准发放的牌匾一律不准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评选名牌产品要严格执行“十严禁”;免检产品的评选也必须坚持做到不收费,不搞暗箱操作,不搞终身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