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质监局积极为一农民调解化肥计量纠纷 (2006-03-31)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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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同弓乡下东山村农民黄辉睦于2006年3月4日在本乡一农资店内购买4袋磷肥,包装袋上标注净重为25±0.25kg,在使用时发现重量偏轻,经初步称重,其实际净重为20kg左右。在多次与经销商交涉未果的情况下,黄辉睦抱着试试看的念头于2006年3月8日上午9时30分打电话向常山县局投诉。常山县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在20分钟内赶到了现场。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此批化肥确实存在计量不足问题,与投诉情况基本相符,并于当天下午与厂方负责人一起到现场进行了确认。
3月9日上午,常山县局对纠纷进行了调解,根据黄辉睦的要求,与厂方进行了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由厂方补偿磷肥1袋及误工费100元,同时厂方负责人向黄辉睦作当面道歉。黄辉睦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连说常山县局办事高效,在24小时之内就解决了农民的难题,真正做到了心里装着农民,维护农民利益,为农民服务。
经初步调查,此次计量问题由厂方计量器具损坏引起,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县质监局下一步将积极开展“打假保农业”活动,进一步加强农资产品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