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最新信息,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即日起立即停止销售无《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的弹簧度盘秤并退回原生产企业;仍在继续使用无证弹簧度盘秤的经营者应在2008年4月底之前更换为标有许可证标志(印有“CMC”字样)和编号的弹簧度盘秤或符合规定的其他衡器。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重申:弹簧度盘秤属于计量器具,必须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后方可生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弹簧度盘秤。即日起立即停止销售无《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的弹簧度盘秤并退回原生产企业;仍在继续使用无证弹簧度盘秤的经营者应在2008年4月底之前更换为标有许可证标志(印有“CMC”字样)和编号的弹簧度盘秤或符合规定的其他衡器。其中,零售肉、禽、蛋类所使用的弹簧度盘秤或其他衡器的最小分度值不得大于5克,零售蔬菜、瓜果类所使用的弹簧度盘秤或其他衡器的最小分度值不得大于2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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