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泉州检验检疫局对1批54051.912吨、398407.7桶、2148.33万美元自安哥拉的进口原油检验鉴定中,发现该批次原油实际到货重量为53549.077吨,桶数为394218.6桶,比总报检量明显短少,重量短少率为9.3‰,桶数短少率为1.05%%。按国际惯例,该批原油以美标桶作为结算单位,该批次原油短少4189.1桶,涉及金额达22.59万美元。
据了解,由于该批原油已先在香港过泊,不同的收货人对各自实际接收量重新分割并付款。在鉴定过程中,该局根据装货相关单证记录,及时发现在过泊原油时重量短少,随即对船方提出疑异,综合装货港、承载方及货主的信息,确定该批原油短重并出具数量证书,从而为企业挽回了巨额损失。
为防止进口原油短重现象发生,泉州检验检疫局建议广大企业:要认真签好贸易合同,合同上应订明以卸货后的最终计量结果为准,并注明相关的卸货条件和责任;对发生在5‰以内短重的港口应敦促货主下次的发货量要足,一旦发现短重现象要马上通知货主通过采购渠道向承运方和发货方提出交涉,确保索赔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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