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供热计量改革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昌吉州建设局日前下发了《关于新建采暖建筑供热计量模式选型及设计要求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供热计量设计,确保供热计量改革稳步推进。
《通知》针对不同建筑确定了若干供热计量模式。
对新建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模式,《通知》明确为:温度法计量模式、统温法计量模式、户用表楼栋表分摊计量模式、通断时间面积法等,并要求各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单位与供热企业共同认定的热计量模式进行施工图设计,设计图纸要进入施工图审查程序。《通知》要求,新建和既有公共建筑应设计楼栋计量、数据远传,要建立网络监控平台,做到分时段分层或者分室控温。
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通知》中推荐了三种计量模式:一是温度法计量模式,二是流温法计量模式三是楼栋表面积分摊计量三种计量模式。《通知》强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设计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评审会评审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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