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5日起,莆田市启动不同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在第一批三级医疗机构实行互认,互认项目包括医学检验的临床生化、临床免疫、微生物、血常规、尿常规等5个项目,以及医学影像检查的CT、MRI(核磁共振成像)、CR(间接数字化成像)、DR(直接数字化射线摄影)4个项目。患者在验收合格的医疗机构做过医学检验、影像检查,不必在另一医疗机构重复检查、检验。
获得医学互认验收合格的单位为莆田市第一医院,解放军第95医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莆田市在三级医院的基础上,将逐步延伸至二级医疗机构,不断扩大互认覆盖面。
据介绍,实行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可以充分利用医疗资源,给广大病人简化就医环节,也可以帮助病人减轻看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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