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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表计量 江苏省发改委赴扬州督办涉农企业未享受电价优惠政策问题

发布时间:2020-07-17 作者: 来源: 浏览:2162

7月13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做客省政风热线直播节目。直播中,扬州一家粮食加工企业的负责人反映,虽然企业生产的是农产品,但是只能部分享受到农业电价,粮食烘干实行农用电价,稻米加工却没法享受到相关优惠。15日,记者随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赴扬州督办。

农业生产企业电价执行有政策标准

据了解,江苏金麦穗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粮食种植、烘干、加工、销售等。公司总经理王海翔告诉记者,2019年企业全年生产用电达70万度,均实行的是大工业电价,0.6418元/千瓦时。 王海翔说,扬州江都区单一的进行粮食烘干的企业已经执行了农业电价,但是对于同时开展烘干和稻米加工的企业却按一般工商电价执行,平均每个月的用电费用大概在6万元左右。“如果实行农业用电的话,企业的用电成本至少会下降35%。”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3年《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是指对农产品进行脱水、凝固、去籽、净化、晒干、剥皮、初烤、沤软或大批包装过程中的用电。而《通知》中将直接以农、林、牧、渔为原料进行的谷物磨制、饲料加工等农副产品加工业用电划分为工商业用电。所以,《通知》在执行和落实当中存在一定难度。 因此,为进一步细化涉农行业用电价格政策,2020年4月16日,江苏省发改委经过多次调研,出台了《关于明确有关涉农行业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以扶持大米加工等涉农企业发展,于今年7月1日正式执行。 其中规定,现执行大工业电价或者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的大米加工企业可分表计量各类用电,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按分表计量的电量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难以分表计量的,企业可自主选择执行大工业电价或者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

供电公司:分表计量,正实施改造

经现场查看后,国网扬州供电公司营业及电费室副主任李昊表示,江苏金麦穗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大米烘干、脱壳、碾米环节都属于农产品初加工环节,而后期的色选、抛光环节则属于精加工环节,一部分是农业生产电价,一部分是工商业电价。因此,按照《省发改委关于明确有关涉农行业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可进行分表计量,一部分执行农业生产电价,0.499元/千瓦时。 针对企业的质疑,李昊告诉记者,在收到省发改委出台的文件后,扬州供电公司第一时间向企业告知了最新的电价政策,并且安排计量用检员上门对用电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实地勘察。 “原来企业只有一个计量点,我们无法区分出企业用电中到底有多少是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多少是农产品精加工用电环节,因此,只能按照一种电价标准执行。政策出来后,可以把两个价格标准进行分表计量,该执行哪个标准就按哪个标准执行。” 李昊表示,下一步,按照政策文件要求,结合企业现场的用电情况,帮助企业制定最适合的供电方案,实施分表改造,确保企业所有大米初加工环节能够准确地实行农业电价,保证发改委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让农民和企业享受到应有的优惠。

省发改委:关注涉农企业电价优惠政策落实结果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处处长吴爱琴告诉记者,2018年,省发改委接到政协委员反映,农产品初加工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政策在实际中落实不到位。去年,省发改委进行了调研,也到江苏金麦穗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了解情况。“现场查看后,该企业具备分表条件,当地供电公司已经进行了方案设计,并开始分表施工工作。”吴爱琴强调,这项政策在江苏正在落实,下一步,省发改委会关注最后的落实结果。 根据扬州供电公司现场测算,该企业大概60%为粮食烘干用电。实施分表改造之后,企业每度电平均降低0.15元,全年大概节省5-6万元的用电成本。记者在企业配电室内看到,分表改造项目已经在施工中。“说真心话,对我们农业企业来说,能够降低农业企业生产成本,提供用电优惠方案,我是非常感谢的。” 王海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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