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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第五讲 计量保证能力的评价

发布时间:2007-04-12 作者:黄耀文 来源:www.jlbjb.com 浏览:3838

第一节  评价概述

  一、评价的分类

  对企业计量保证能力的评价可根据评价的不同目的和需要分成几种不同的类型。
  根据评价的目的可分为审核和管理评审。
  为确定计量保证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的评价称为审核;
  为确定计量保证体系适应性和有效性的评价称为管理评审。
  在审核中,又可根据审核的不同目的和不同组织者,分为内部审核(第一方审核)和外部审核。在外部审核中包括第二方审核和第三方审核。
  在《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第五条中明确规定“自愿参加计量保证能力评价的企业,应按照《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我评价,达到要求的企业,可以自我评价声明的方式,明示企业已达到《规范》的要求,并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这里所说的“自我评价”就是指企业的“内部审核”。
  在《规定》第七条中又明确规定“受理申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需要,对企业自我评价情况按照《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核查。”这里所说的“核查”就是指外部的“第三方审核”。

  二、审核

  1.审核定义
  审核是指为获得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地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
  审核准则是指与收集的审核证据相比较的一组方针、程序或要求。在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计量保证能力审核中,审核准则包括《规范》、产品标准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中有关净含量的要求以及企业的计量管理文件。

  2.审核内容
  在审核过程中,对照《规范》对企业计量保证能力的每个要求的必须检查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计量保证活动是否有文件规定并符合《规范》要求;
  (2)各项计量活动的职责是否已被分配;
  (3)各项规定是否得到有效实施并有记录证明;
  (4)实施结果是否满足审核准则有关的要求。

  3.审核特点
  审核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独立的审查,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是其生命。审核工作要把握以下几个特点:
  (1)被审核的计量保证体系必须是规范化的。只有规范化的体系才可能正常运作,正常运作的体系才有审核的必要。规范化的体系应具备下列条件:必须有完整并受控的计量管理制度或程序文件;实际的计量活动应与文件规定的要求相一致;必要的活动情况应有可以追溯的记录。
  (2)审核必须是一种正式的活动。审核作为正式的活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审核只能由有资格的人员实施;审核必须按规定程序,依据确定的规范和体系文件进行;审核结果必须依据客观证据形成正式的报告和记录。  
  (3)审核是一个抽样过程。审核只能在某一时刻进行,不能跟踪全部过程,不能证明体系的完美无缺。但是,为了确保审核结论的客观、公正和准确,抽样必须检查具有代表性的、关键的部门和活动;抽样必须覆盖规范的全部要求;抽样必须覆盖所核查的每一种定量包装商品。

  三、管理评审

  1.管理评审的概念
  管理评审的含义是为了确保计量保证能力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以达到规定的计量目标所进行的评价活动。
  管理评审是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厂长或经理的重要职责,应由企业的厂长和经理负责实施,并按计划的时间进行。
  管理评审的目的是确保企业计量保证能力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适宜性是指计量保证能力适应内外部环境变化的情况。计量保证能力是在特定的内、外部环境条件下建立的,而企业的内、外部环境总是在不断变化的。例如,企业组织机构或人员的变动、新工艺、新技术的引进、新的定量包装商品的开发生产、运行机制改变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市场、顾客、计量法律法规、产品标准的变化等外部环境条件的变化。计量保证能力应据这些变化而有所改进,不断满足各方面的要求。
  充分性是指有关计量保证能力的各项要求是否得到充分的满足。在评价计量保证能力时,对每一个计量活动的评价都会涉及到活动是否按要求作出适当的规定?职责是否已被分配并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定量包装商品生产过程涉及多方面的计量活动,但对如何确保每项活动的有效运行和得到控制没有给予适当的规定,或者对活动的控制和管理的职责没有给予目前的规定,活动就会因为不能得到运行控制,使计量保证能力变得不充分。管理评审就是要发现计量保证能力存在的不充分性,并使之得到改进。
  有效性是指计量保证能力发挥的作用达到所设定的计量目标的程度,同时也应考虑运行的结果与所利用资源之间的关系,确保计量保证能力的经济性。

  2.管理评审的输入
  评审输入是为管理评审提供充分和准确的信息,是管理评审有效实施的前提条件。评审输入主要包括:
  (1)审核的结果(包括内部审核、第二方审核和第三方审核);
  (2)顾客的反馈(包括顾客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满意程度、顾客的投诉等);
  (3)定量包装商品生产净含量的符合性;
  (4)纠正措施的状况;
  (5)以往管理评审所确定的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有效性;
  (6)可能影响计量保证能力的各种变化(包括内、外部环境变化而引起的能力变化);
  (7)由于各种原因而引起的有关企业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能力改进的建议。

  3.管理评审的输出
  评审输出是管理评审活动的结果、是企业最高管理者对企业的计量保证能力以致经营宗旨作出战略性决策的重要基础。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
  (1)对企业的计量保证能力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总体评价结论,计量保证能力变更的需要、改进的机会、计量活动运行情况的说明;
  (2)计量保证能力及计量活动有效性的改进方面的决定和措施;
  (3)与顾客要求或计量法制要求有关的定量包装商品改进的决定和措施;
  (4)有关资源需求的决定和措施。

  4.管理评审的实施
  (1)根据《规范》的要求企业应制定有关管理评审的程序或制度,确保管理评审按程序和计划进行。评审一般每年进行一次,但有特殊情况,如连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被顾客投诉,也应及时进行管理评审。
  (2)管理评审由企业厂长或经理主持,一般由管理层人员,包括与计量工作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参加。
  (3)评审中要特别关注计量体系运行中长期存在的问题和对系统性问题的研究对策。对计量体系的改进应体现在新的计量管理文件中。管理评审应形成记录,并予以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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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自我评价

  一、自我评价的概念

  自我评价是指企业按照《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的要求,对企业的计量保证能力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内部审核,以确定是否达到《规范》规定的要求,从而为企业的自我声明和申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备案提供证据,同时也为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评价作好准备。
  由此可见,自我评价是在企业向社会发布自我声明,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第三方评价前的一次集中、全面的内部审核。

  二、自我评价的方法

  如上所述,自我评价实质上是企业在发表自我声明前的一次内部审核。因此,其方法可按照内部审核的管理程序进行。如果企业的计量体系是新建立后经过初步运行的体系,企业在按内部审核程序进行审核前应首先对体系文件进行审核,评价体系文件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并满足企业生产定量包装商品的需要。
  内部审核工作应包括以下的过程:
  1.审核的准备。由企业分管计量工作的领导根据审核部门和工作内容,任命具有内部审核资格的合适人选担任审核组成员;制定审核专用文件,审核专用文件包括审核通知、审核检查表、审核工作计划、不合格报告等。审核计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受审核的部门、审核的目的、范围、日期、依据的文件、审核员的分工等。

  2.审核的实施。应按照《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表》(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有关表格式样的通知》(质检办量函[2001]2号)附件3)的要求逐项检查计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和计量保证能力的符合性;通过检查如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不合格应当场与该项目负责人确认并填写不合格报告表;审核结束应报告审核结果。

  3.审核报告。应由审核组长或授权的审核员编写,经审核组长签字上报并发到有关部门。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接受审核的部门、审核日期、目的、范围、审核依据的文件、审核员、受审核部门主要参加人员、审核综述、不合格项目及纠正的要求。受审核部门收到审核报告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对不合格项目实施纠正措施。

  4.跟踪纠正措施。审核组对不合格项目的纠正措施实施跟踪,并验证其有效性,将检查结果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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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第三方评价

  一、第三方评价的性质

  根据企业自愿申请,在企业自我评价的基础上,由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需要组织的第三方的独立、公正的评价,是对企业自我评价的确认。

  二、评价步骤

  企业计量保证能力的第三方评价可分成三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是评价的策划和准备;第二阶段是现场核查和评价报告;第三阶段是纠正措施验证和证后监督。具体步骤可用流程图表示。
    

图1  评价的策划和准备

    

图2  现场核查流程图


    

图3   纠正措施验证和证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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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评价的策划与准备
  1.企业自愿申请
  经过自我评价达到《规范》要求后,申请计量保证能力评价的企业可自愿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材料。企业在申请时必须首先明确申请评价的范围,评价范围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企业的名称和具体生产经营场所;
  (2)企业所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的种类、名称、规格;
  (3)申请评价所涉及的管理范围。
  确定的评价范围是审核组制定审核计划和选择审核组成员的主要依据,评价范围也将在最后的评价报告和证书中引用。

  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初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受理企业申请后,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检查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完整性;二是确定组织核查的必要性,如企业已经获得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合格证书,则不需要实施核查。

  3.下达核查计划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初审后,对必须进行核查的企业,应根据企业的情况,组织审核组,下达核查计划。考评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审核组内应有熟悉被核查企业专业的专家。

  4.计量管理文件的初审
  审核组长负责计量管理文件的初审工作。文件初审的目的,一是查阅企业的计量管理文件,看其是否满足《规范》规定的要求,从而确定所申请的评价是否能进行;二是借助文件了解企业的计量体系情况,以便制定审核计划。
  对计量管理文件的初审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文件形式的审查,包括对文件的格式、编号和审批、发放、修改等管理状况进行审查;
  (2)文件内容的审查,主要是对文件中所阐明的组织与职责的明确性;各项计量活动描述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等。
  在计量管理文件初审中如发现一些近期可以改正的问题,可通知申请企业进行修改,修改满意后再进行下一步审核工作;如发现文件的问题比较严重,应停止审核,待问题得到解决,使各方面都满意后,再继续工作。

  5.制定审核计划,准备审核文件
  (1)审核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审核范围;审核所涉及的主要责任人;审核使用的文件;审核组成员及分工;各项审核活动的预期日期和持续的时间。
  (2)审核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表;不合格报告;现场检查检测记录表等。在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表中明确了评价的项目、评价的要求、评价的方法、评价的结论以及评价的现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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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现场核查
  1.首次会议
  首次会议是实施审核的开端,是审核组与被审核企业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共同参加的会议。通过首次会议使双方建立正式的联系并明确审核的目的和范围、审核采用的方法和程序以及审核的的具体计划和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首次会议是一个简短的会议,时间控制在30分钟之内。

  2.现场检查
  (1)现场检查是整个审核工作的核心。现场检查是根据《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表》的要求,使用抽样检查的方法寻找客观证据的过程。
  (2)考评员通过面谈;查阅文件、资料和原始记录;抽样检验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观察有关方面的现场和活动等现场工作来收集证据。这些证据应该是客观的、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主观推测的。
  (3)在审核过程中,审核人员应认真记录审核的进行情况和取得的客观证据。记录应清楚、全面、准确以便于客观证据的核实和查阅。
  在审核进行到一定的阶段或在现场审核结束时,审核组应评审所有的观察结果并认真分析核对客观证据,确定不合格项目。所检查到的不合格项目应该得到被审核企业领导的确认。

  3.不合格报告
  (1)不合格报告是在对现场审核得到的观察结果进行评审并经被审核企业领导确认的不合格项目的陈述,是评价报告的一部分,是审核组提交的正式文件。
  (2)在计量保证能力核查中发现的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计量体系文件与《规范》的要求不符合或产品标准与《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不符合;二是未执行计量管理文件的规定或实际执行的情况与规定要求不符合,或者是定量包装商品实际净含量不符合规定的要求;三是虽然按文件规定执行,但是实际结果缺乏有效性。判断不合格,应依据顾客证据并对照《规范》规定的相应条款。
  (3)不合格一般按其严重程度分为主要不合格和次要不合格。主要不合格是指计量体系与《规范》要求不符合;造成系统性或区域性的不合格或者是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合格,如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严重超差等。次要不合格是指孤立的人为错误、文件偶尔未被遵守或者是不会产生严重影响的不合格。一般次要不合格都是在较短时间就能纠正的。

  4.计量保证能力的判断
  在审核结束时,审核组应对被审核企业的计量保证能力作出综合的评价。对于运作良好的计量体系和条件完备的计量保证能力应予以确认;对于运行失效的计量体系和具有明显缺陷的计量保证能力不能确认;对于短期内能纠正可达到《规范》要求的,可在整改后再给予确认。

  5.末次会议
  现场审核以末次会议结束。末次会议是审核组与被审核企业领导和应该职能部门负责人员参加的会议。会议的目的是向被审核企业介绍审核观察结果,以使他们能够清楚理解审核的结果,并宣布审核的评价结论。同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如纠正措施、跟踪和监督等。

  6.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是审核组结束审核工作后必须编制的工作文件。评价报告由审核组提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评价报告的格式由国家局统一制定,审核组按规定进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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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纠正措施的跟踪和证后监督
  1.纠正措施的跟踪
  纠正措施的跟踪是审核活动的一部分。跟踪是对被评价企业采取的纠正措施进行审核、验证并对纠正结果进行判断和记录的一系列审核活动的总称。在现场审核中提出的每一个不合格项目,被审核企业必须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审核组应对每一个纠正措施实施的情况进行跟踪、验证并提出验证报告。
  由于跟踪是审核工作的继续,所以跟踪工作一般仍由参加审核的人员进行。跟踪活动应在商定的期限内完成。对被审核方的纠正措施进行审核的目的是促使被审核的企业采取能防止不合格再次发生的纠正措施,而不是临时性的措施。主要不合格项目是采取纠正措施的重点,也是对纠正措施进行审核的重点。对一些次要不合格项目,尤其是纯属文件性的不合格,审核方不必再次去现场审核跟踪,可通过邮件或传递纠正后的文件的方式进行跟踪。

  2.上报评价报告
  纠正措施验证完毕后,连同评价报告一并上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评价结果进行全面审查。

  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发证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接受审核组的报告后对审核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全面的审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既要检查审核组的审核工作质量,又要检查申请企业计量保证能力的符合性,对检查合格企业的计量保证能力予以备案,分别颁发《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允许在其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上使用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C"。

  4.证后监督
  证后监督的目的是为了促使企业保持其对达到《规范》要求的计量保证能力的承诺,如果发现获得证书的企业存在不符合《规范》的情况,指导企业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注销其证书,并停止其使用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

  5.到期复查换证
  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已取得证书的企业,在证书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可向颁发证书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复查。复查按评价程序进行,经复查合格的,换发新证书,继续使用合格标志;复查不合格的或逾期不申请复查的,由颁发证书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注销其证书,并停止其使用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同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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