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节约资源被提升到基本国策的地位,能源计量的重要性也随之提升。能源计量工作从2006年开始推动,自推动以来不断有用能单位的计量管理人员向我讲一件事情:计量人员向用能单位的领导提出要实施能源计量,领导就问:能源计量对节能指标的完成有什么作用,能节省多少能,能为企业节省多少钱?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确实有必要议一议。
一、能源计量不会直接产生节能效果
每年年中和年终时总有领导机构要求统计“在实施能源计量后节约了多少标准煤”。似乎讲到能源计量的成就,不讲出节约了多少标准煤,能源计量工作就白做了。对此,我只能回答:“能源计量不会直接产生节能效果,能源计量活动还要用能单位用掉一些钱和消耗掉一些能源”。能源计量工作的效果是无法直接用“节约了多少标准煤”来计量的,只能包含在用能单位的节能效果之中。如果非要计算能源计量节约了多少标准煤,只能用估算的方法(估算也要有方法和依据),可是靠一些依据不足的估算数据又有什么意义呢?
影响能源消耗量有四大直接因素:人的活动、人的意识、能源品种结构、用能设备的效率。当然,还可以对这四个方面进一步细分影响因素。人的各种活动要消耗能源,如果控制或减少人的某些活动,调整或改变活动的内容,可直接产生节能效果。用能单位用能吃大锅饭,只管按账单付费,电糊涂、水糊涂、油糊涂,一塌糊涂,长流水、长明灯视而不见,这是人的意识问题,可以通过节能意识教育和节能考核等管理措施直接产生节能效果。在各种能源中煤的热转换效率最低,因此,将烧煤改为烧油或煤气也能直接产生节能效果。同样的照明度,节能灯比白炽灯的光电转换效率高,因此,用节能灯替代白炽灯应能直接产生节能效果。节能效果只能从改变影响能源消耗的直接因素产生,能源计量不是直接因素,因此,能源计量不会直接产生节能效果。
有些用能单位的领导基于“能源计量不会产生节能效果”这一片面认识,对能源计量工作不重视,这反映了“十一五”期间节能工作的一个特点。“十一五”期间的节能工作是在以前大量浪费能源的情况下开展的,节能的效果是与“十一五”前的能源消耗数据比较。在从中央到地方各级下达的刚性节能考核指标的压力下,大部分用能单位的领导重视节能指标的完成,希望马上能看到节能效果。在这种情况下,一般采取立刻见效的措施(如调整产品结构、淘汰落后产能、调整用能结构、工艺改进、用能设备和用能技术的改进),而不重视能源计量管理的加强和完善,甚至不重视能源管理。
二、计量始终处于基础支撑地位
计量应用于能源领域称为能源计量。同计量应用于其他经济领域一样,是为实现该经济领域的目标服务的,始终只发挥支撑和保障作用,并成为该领域的管理体系的一部分。能源计量是能源管理的一部分,这在《上海市能源管理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五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明确能源管理机构,设立能源计量、统计、审计等能源管理岗位”。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工作状况,也是该单位能源管理工作状况的一部分。
一部分重点用能单位,其能源费用占其总成本的相当大的比例(20%~50%),这些单位非常重视能源管理,对内部能源消耗实施了分级分项考核,这些单位即使没有能源计量的概念,但出于能源管理的需要,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已达到或超过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对能源计量数据的利用也很重视。但如果其没有实施能源计量管理,管理人员没有经过培训,没有编制器具台账和检定计划表,没有对计量器具进行检定,已经配备的计量器具在节能中就不能正常发挥作用。这些单位对能源计量检查中指出的问题比较容易接受,改进也比较积极,效果也比较好。
而另一部分重点用能单位其能源管理处于初级阶段:仅由财务人员根据电费单、水费单、煤气费单统计年数据上报,没有按《节约能源法》的要求对内部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内部能源消耗处于吃大锅饭的情况。这些单位的能源管理如此,根本不可能对能源计量有内在需求动力,推动很困难。只有联合能源主管部门共同推进。
因而,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人员要贴紧能源管理开展工作,要向单位领导宣传能源计量对加强能源管理和节能减排的基础支撑作用,能源计量工作做好了,能源管理水平才能提高,才能满足其对能源计量数据的需求。
三、提供充分、全面、准确、可靠的能源数据是能源计量的天职
能源计量的基础作用体现在为能源管理提供充分、全面、准确、可靠的能源数据方面。能源数据可分为能源品质的数据、用能设备状况的数据、能源消耗量的数据三类。
能源品质不仅关系到节能实施,还关系到用能单位业务活动的正常实施。如电能质量用于表征电能品质的优劣程度,其包括电压质量与频率质量两部分。电压质量又可分为幅值与波形质量。通常以电压偏差、电压波动与闪变、电压正弦波畸变率、负序电压系数(三相电压不平衡度)、频率偏差等指标来衡量。用能单位通常不可能检测能源品质的质量数据,但需要时可向供能单位索取。
用能设备的运转状况是能源利用效率的关键,应鼓励用能单位配备必要的对用能设备进行自检自测的计量仪器开展检测活动,获取用能设备运行状况的计量数据,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使用能设备处于最佳状态。
能源消耗计量数据是用能单位能源管理、统计、分析及节能量计算的基础。在GB17167-2006中对此作了重点规定。
为用能单位能源管理提供充分、全面、准确、可靠的能源数据是能源计量的天职。为此,能源计量管理人员除了要掌握计量方面的知识外,还必须熟悉能源管理方面的知识,主动、全面、密切配合能源管理的需要做好本职工作。对此,在2010年9月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已详细列举了10项用能单位应做的能源计量工作,而这些工作的直接效果是获取齐全、完整、准确、可靠的能源计量数据,形成能源计量数据台账,如图1所示。
图1 能源计量工作的直接效果展示
能源计量数据台账是用能单位进行能源管理的基础,用能单位可以据此进行分析和决策。能源计量数据台账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采用计算机技术管理。
如果采取自动采集数据、远距离输送计量数据,运用计算机技术建立数据管理平台则可形成用能单位的能源控制中心,在用能单位已建立完善的能源计量数据台账的基础上,如再进一步在更大的管理区域内采用现代网络技术构成区域(主管部门或省市)能源计量数据中心,则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有效使用能源数据,充分体现能源计量的作用
获取齐全、完整、准确、可靠的能源计量数据,形成能源计量数据台账,并不能直接产生节能效果,而需要通过对能源计量数据的有效使用,才能产生节能效果,如图2所示。在质量管理中有一句名言“用数据说话”,这个道理在能源管理中也成立。
图2 能源计量数据的有效使用示意图
在获取齐全、完整、准确、可靠的能源计量数据后,能源计量管理人员应该配合能源管理人员、能源统计人员、节能技术人员以及相关部门有效使用这些数据,不仅要提供数据,还要及时提供这些数据获取过程中的具体细节。
能源计量数据的使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能源贸易结算
目前,我国绝大部分用能单位输入能源的计量是由供能单位管理的,用能单位按供能单位出具的单据付款。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现存在不能保证数据正确的情况,如器具未进行强制检定、无强检合格标志、超过检定合格有效期使用等,并发现付款单据上的数据与用能情况严重不符。对此,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人员应当责无旁贷地承担起责任,对这些能源计量器具和数据采取适当的监督管理措施,确保结算数据的正确性,维护本单位的利益。
2.形成能源消耗统计报表
统计报表上的数据来自能源计量数据,它是按一定规则由能源计量数据经过计算、转换后形成的。统计数据不同于计量数据,但它必须能溯源至能源计量数据。统计报表有两类:一类是向上级能源管理部门报送的,对此,统计部门已对统计数据的质量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另一类是用能单位的内部统计报表,它是以产品或职能部门的能源消耗为对象分别统计的。这类报表是用能单位的自主能源管理行为,没有统一规定,但它反映了用能单位能源管理的水平,对节能工作产生重大作用。
3.供用能单位领导了解用能情况
让用能单位的各级领导知道能源在本单位是怎样被消耗掉的。彻底改变以前油糊涂、煤糊涂、气糊涂的状况,明明白白用能,清清楚楚节能。
4.及时发现能源消耗的异常现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能源的浪费
能源计量数据积累一定数量后,数据列与用能单位的业务活动的关系会呈现一定的规律。对这些数据的变化进行监控,可及时发现能源消耗大幅度波动的异常现象。这个工作在已采取自动采集数据、远距离输送计量数据,运用计算机技术自动监控的用能单位中,对降低成本和能耗的效果非常显著。如宝钢股份公司能源部能源中心依据信息化技术对全厂17种能源介质11500多个点实现数据自动采集、在线测量、控制调整、故障分析诊断、能源平衡预测、系统运行优化,从而保证了公司主线生产用能的持续、稳定和高效管理,消除或减少了能源的损失。
5.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与监督检查
上级主管部门有政府能源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政府统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他们都会按各自的分管范围开展一些必要的考核和检查。在检查时必然要求用能单位提供各种能源消耗数据,以评价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和节能活动的状况。如在用能单位建立了完善的能源计量数据台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在更大的管理区域内采用现代网络技术构成区域(主管部门或省市)能源计量数据中心,则能使上级主管部门的能源决策、考核和调控更正确、更有效、更及时。
6.用于内部节能考核
《节约能源法》规定:“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用能单位贯彻这一法律要求,除了要建立节能目标考核制度外,必须配备足够的计量器具,以“满足分级分项考核的要求”。用能源计量数据说话,提高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的节能意识和节能的责任性、积极性、创造性。在实践工作中,凡是内部考核制度比较完善、严格的用能单位,都能有意或无意地开展能源计量工作,节能效果也显著。反之,能源计量较难推动。对于没有执行“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法律要求的用能单位,各级质监部门应当联合同级能源主管部门联合促动。
7.用于能源管理活动
如实施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发布能源使用管理规定和措施、能效对标、重点用能设备运行状况监控、做电平衡测试、水平衡测试、热平衡测试及能源审计等,这些活动都需要使用各种能源计量数据。通过这些活动可以对用能单位的能源消耗状况、能源利用水平作出诊断,提高能源管理水平。
8.通过分析节能降耗动态,挖掘节能潜力,确定节能的主攻方向
节能降耗的方向和方法很多,在一个时期不能同时都上。应通过对能源计量数据的分析确定一个主攻方向,以取得最佳效果。
9.用于确定节能措施的节能效果
节能措施实施后,要确定节能效果必须有节能措施采取前的能耗计量数据和措施采取后的能耗计量数据。在上海市,能源主管部门确认发给节能奖的节能措施,从2010年下半年起必须经过市政府指定的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等8个技术机构的节能量的确认。
五、正确认识和宣传能源计量的作用,推动能源计量健康发展
要正确认识和宣传能源计量的作用,让用能单位的领导明白能源计量虽然不能直接产生节能效果,但对加强能源管理的节能降耗具有不可或缺的关键基础作用。特别是在“十一五”期间大部分节能措施已实施完成,节能空间相对减小的情况下,对使用能源实施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性会越来越突出。对用能实施精细化管理就是依靠能源计量数据进行管理,对此各级领导和能源计量工作人员特别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和充分的准备。
目前,推动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工作有两个瓶颈:一个是领导的意识,这可通过宣传和考核来解决;另一个是计量人员的能力,工业企业中的计量人员长期以来主要是为产品质量服务,很少接触能源领域,而在非工业单位中计量更是非常薄弱,甚至没有知道计量工作的人员,因此,加强培训合格的能源计量人员,造就一大批既懂计量管理又懂能源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是当务之急。
对于GB17167-2006的实施模式,国家质检总局已制定发布了部分重点用能行业执行GB17167-2006的模式标准,但由于GB17167-2006适用于所有用能单位,还有许多行业也各有其特点,如物业管理行业、餐饮行业、铁路汽车船舶航空运输行业如何来实施GB17167-2006,要紧密结合不同行业的特点,量身打造不同模式,使这些行业单位更易于执行实施。
各级质监部门要认真履行《节约能源法》赋予的法律职责,推动能源计量达标单位的建设,通过对GB17167-2006的宣传、培训、咨询,执法监督检查或达标认定,使越来越多的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工作达到GB17167-2006的要求,对各地区质监部门能源计量工作的成效可以用“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达标率”来考核,推动能源计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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