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表不检定可拒缴费 (2004-08-13)
发布时间:2007-12-04
作者:
来源: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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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质监局流量所日前透露,主城区家用气表的检定率目前还没有达到100%。该局为此提醒,气表上无“CCV”标志和检定铅封标志的,市民可拒缴气费。
按照《重庆市计量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未经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不得安装和使用,其显示的计量数据不得作为贸易结算的依据。市质监提醒市民,若发现家中的气表上没有中国强制鉴定标志(CCV)和检定铅封标志的,可拒绝安装或支付燃气费用,并可拨打67525380向市流量所咨询、投诉。市流量所公布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该所对全市家用天然气表的首次强制检定只有约19500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