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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检验所如何开展设备期间核查

发布时间:2010-11-01 作者:丘进 庞兴寿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3626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食品药品检验所  丘进  庞兴寿

  药品检验所是从事药品检验工作的法定机构,同时也是为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机构,有着较广泛的检测领域及较多的检测仪器设备,如何利用期间核查维持其设备检定或校准状态的可信度以保证其对外出具数据的可靠性,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但针对具体的仪器设备,期间核查往往缺乏明确和可操作的方法。在实施期间核查时不知道如何着手进行。为此本文参阅相关文献中介绍的核查方法,结合药品检验所工作的特点,对药品检验所如何有效开展设备期间核查进行探讨,以期能更加科学合理、简单方便地开展该项工作。    

  一、期间核查的对象

  并非所有的仪器设备均需要进行期间核查,期间核查的主要对象包括:

  1.使用年限较长导致老化、稳定性变差、漂移较大的仪器设备
  药品检验仪器设备中属这类仪器的有红外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等。这类仪器检测器用的光源往往随使用时间增大而衰减老化,造成测量结果的漂移和不稳定。

  2.使用非常频繁的仪器设备
  属这类情况的有电子分析天平和pH(酸度)计、崩解仪等。

  3.经常携带运输到现场检测以及在恶劣环境下使用的仪器设备
  属这类的仪器主要是在制药环境进行现场检测用的仪器,如尘埃粒子计数器、照度计、风速计、微差压测试仪等。

  4.测量重大、关键和对测量准确度要求较高的数据的仪器设备
  药品检验属这类情况的也不少,如仲裁或争议的检品、重大案件检品等。    

  二、期间核查参数和量程的选择

  期间核查主要是核查测量仪器、测量标准或标准物质的系统漂移,及考核其短期稳定性。因此,可以从如下三个方面考虑核查参数和量程的选择:
  1.选择使用最频繁的参数和量程。如紫外分光光度计选用的量程范围(0.3~0.7)等。
  2.必须分析历年的校准证书/检定证书,选择示值变动性最大的参数和量程作为核查参数和量程。
  3.对于新购设备,期间核查的参数和量程应选择设备的基本参数和基本量程。    

  三、期间核查方法

  实验室应针对具体的设备特点,从经济性、实用性、可靠性、可行性等方面综合考虑相应的期间核查方法。进行设备期间核查的常见方法有以下几种:

  1.使用标准物质进行核查
  这是一种通用且有效的方法。当实验室有检定/校准被检查设备的标准物质时,可采用该方法。具体操作:用被核查仪器测量标准物质的某参数,其测得值与标准物质给出的标准值比较,考核测得值是否在受控范围内。其判别准则为:
    
  式中:x——测量值;X——标准值;Δ——与被核查仪器设备准确度指标相对应的允差限值或最大允许误差值。
  标准物质包括各种标准品、标准仪器。如天平使用标准砝码核查;pH(酸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等使用定值溶液核查;使用标准物质核查时,应注意所用标准物质的量值能够溯源并且在有效期内。

  2.仪器比对
  利用不同检定周期的同一类检测设备进行比对测试。这种方法适用于有两台以上同类检测设备的情况。具体方法是:对两台设备安排不同的检定/校准时间,使其中一台的检定/校准日期和另一台的期间核查日期保持一致。首先用刚检定/校准完的仪器测试某一样品,再用要进行期间核查的仪器测试同一件样品,然后将两组
  测试数据进行比对。其结果的判别准则为:
    
  式中:x1——测量值;x2——另一台设备的测量值;Ulab——核查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U0——刚检定完的另一台设备的测量不确定度。
  药品检验所同一类的仪器有多台的情况比较多,因此该方法比较适合药品检验所。如高效液相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溶出仪、崩解仪、尘埃粒子计数器将都可采用该方法进行核查。

  3.实验室间比对
  如果既找不到核查标准,实验室内部又没有同类仪器,就可以参加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组织的仪器比对或实验室间的仪器比对。其结果的判别准则为:
    
  式中:xi——测量值;x0——被测物品的参考值;U-lab——参加者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U0——指定值的测量不确定度。如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及原子吸收仪等大型仪器可采用该方法进行核查。

  4.注意事项
  进行期间核查时,应排除其他因素的影响(如人员、环境等)。此外,期间核查主要是核查系统漂移,所以,期间核查应在尽可能理想的环境条件下和测量系统中进行。同时,重复测量次数应充分大(例如10次),因此,上述x1、x2、xi应是重复测量平均值。    

  四、期间核查结果判定

  开展期间核查后,应对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从而判断核查的仪器设备是否能保持其检定/校准状态,以求真正达到期间核查要求的目的。对于以上方法,判定的基本原则为:
  1.若En≤0.7,表明被核查的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状态得到保持。
  2.若En>1,表明被核查的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状态没有得到保持,必须查找原因并迅速采取纠正措施或重新送检定/校准。
  3.0.7<En<1,表明被核查的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状态接近临界,必须查找原因并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包括增加核查次数)。0.7为推荐的临界预防下限,实验室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五、期间核查的实施

  1.编制期间核查控制程序文件,文件中明确期间核查目的、范围、职责、工作程序及期间核查不符合结果的处理。
  2.编制年度的期间核查计划。其内容应包括仪器名称、型号规格、编号、期间核查日期或频次、检查方法及来源、执行人等。
  3.编制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的内容包括适用范围、依据文件、工作程序、核查的结果表示及核查周期。并且在工作程序中要明确测试的项目和技术要求、测试条件、核查标准物质,并详细描述其核查的方法。
  4.执行人应根据期间核查控制程序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按计划实施期间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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