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属于特殊商品 如果不合格投诉有门道 (2004-08-27)
发布时间:2007-12-04
作者: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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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烟台大学一位潘姓同学打来电话对“冰哥”说,他6月份在学校附近一家眼镜店花120余元配了副眼镜,但戴着一直感觉不舒服。看了“冰哥看眼镜”的系列报道后,怀疑自己所配的眼镜属于不合格产品。到眼镜店与商家交涉,对方称所配眼镜没任何质量问题。潘同学不解的是,出现这种情况,究竟应该怎么办?
根据近日读者反馈的信息获悉,有许多“眼镜族”都像潘同学这般困惑。“冰哥”经咨询得知,消费者如果怀疑自己所配眼镜属于不合格产品,虽然可以拨打12315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但由于眼镜属于特殊商品,具体应到如下部门进行检测或投诉举报。
如果怀疑自己所配眼镜不合格,可以到市质检所进行检测。其检测范围包括: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偏差、光学中心和棱镜度偏差、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两镜片顶焦度互差、表面质量和内在疵病、装配质量、标志、光学中心内移量、棱镜屈光力偏差、光学中心高度、镜片色泽互差等,每项检测费用自10元至40元不等。当然,如果检测结果属于不合格产品,检测费用将由眼镜店承担。市质检所咨询电话为:6091438。
如果怀疑眼镜店所用验配设备不合格,应向市计量所举报。其举报电话为:6092943。
如果怀疑眼镜店从事验光、配镜的工作人员无从业资格,应向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举报,其咨询电话为:6240276。
如果怀疑眼镜店无销售隐形眼镜资格,应向市药监局医疗器械科举报,其电话为:669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