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宜春机场航务部邀请湖南省气象局气象仪器检定站到本场协助完成了气象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不得使用未经检定或校准、检定不合格和超过检定期限的设备、仪器、仪表。宜春机场气象计量器具检定有效期为2020年5月底。宜春机场航务部在年初就和去年来本场做检定的机构--湖南省气象局气象仪器检定站就本场检定事宜做了预约,因为受新冠疫情的影响,该检定站积压了很多单位的检定工作,其后又经过多次协商,最终在5月14日,该站工作人员携带精密仪器至宜春机场完成了检定工作。
此次定检的气象计量器具有温度、湿度、气压、雨量等探测设备,通过检测,各参数均符合标准。设备的定检为气象数据的稳定性、可靠性、精准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