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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七五”普法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13 作者: 来源: 浏览:2967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普法自查报告

 

2016年以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扎实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全国“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现自查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保障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林立军组长,明确将“指导、协调、监督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的推动落实”列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设立法协调小组、执法协调小组、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等3个协调机构。制发《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意见》和《转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分解包括普法在内的法治建设任务,落实到分管领导和职责处室。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召开法治建设年度专题会,多次亲自部署、亲自批示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实,多次参加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重大普法活动。

(二)制定普法规划和实施意见。制发委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每年印发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实施意见,适时更新普法责任清单。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考核。制发加强系统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强化普法宣传教育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把普法宣传教育纳入委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年度普法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督促检查。组织“七五”普法中期自查,做好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和“七五”普法中期督察迎检工作。将普法工作纳入委精神文明创建考核指标争创市级文明单位

(四)推动普法队伍建设。着重法学类专业人员招录,达到招录总人数的10.5%;市药监局成立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专题普法讲师团;宝坻区局创立网格化普法机制,强化全员普法。发挥社会普法力量,邀请“七五”普法讲师团、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开展宪法、民法典等专题讲座,会同南开大学建立大学生315消费维权志愿者服务队,组建老年消费教育讲师团,建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队伍,成立保护野生动物志愿服务队。

(五)全力保障普法经费。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经费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和公用经费用于各项法治宣传以及购置书籍、印制宣传材料、进修培训等普法工作。拨付专款聘请兼职法律顾问,外聘专家教授开展法治教育培训。

二、突出重点领域,深化普法宣传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思想内涵。邀请法学专家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处级领导干部作全面依法治国专题讲座。在落实工作任务时,始终强调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思想。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为契机,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逐条研读《习近平关于市场监管重要论述》,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二)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每年制定实施方案,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购发宪法读本400余册,委机关干部人手一册。聘请法学专家开展宪法视频讲座2次,组织宪法集中学习、“学宪法大讨论”“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宪法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130名新任职处级干部进行宪法宣誓。

(三)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组织“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发放学习书籍4568,组织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开展我看全面从严治党、学思践悟、学习系列讲话建设质量强国等征文活动。

(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印发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方案。开展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邀请南开大学陈耀东教授、天津大学俞风雷教授、兼职法律顾问伊兵律师、天津政府法治智库专家张海燕律师举办民法典专题视频讲座。依托干部在线学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系统等平台,开展民法典网络专题培训。在办公区张贴民法典宣传挂图,利用宣传屏播放民法典宣传内容。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学民法典大讨论”、民法典专题征文、“每周一课”支部专题培训等活动。指导基层严格依法履职,强化边执法边普法,将民法典普法宣传融入市场监管各项行政执法活动。

(五)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三大攻坚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普法宣传,着力开展“礼赞新中国 津门普法行”落实普法责任制“三个一”活动。开展反不正当竞争、餐饮、保健食品、质量、标准、计量等系列法治宣传,开展日常和专项“以案释法”活动,开展依法治国、特设培训、“我学大数据”等法治宣讲培训

(六)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法治宣传。向社会发布价格、广告、有奖举报等方面公告通告,通过媒体滚动播出蔬菜价格信息,在媒体发布新闻1213信息1252。积极宣传新出台的3部野生动物保护立法,发放宣传材料1.9万余张。广泛宣传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措施,组织90名专业人士成立专家服务团,编入8个帮扶组,委领导班子带队深入企业、区局解读有关支持政策。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向企业和社会广泛宣传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措施。组织各区局为辖区内“132”工作组开展专培训,深入辖区企业开展宣讲,指导企业用足用活用好政策措施,有序复工复产。

(七)推动市场监管法律宣传普及

1.开展《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普法宣传。邀请市人大法制委法学专家举办系统视频培训。编写若干规定释义、行政处罚文书使用手册,开展系统行政处罚文书使用讲解培训。

2.开展食品安全法治宣传。举办食品安全法律规范视频培训,印发宣传材料2.66万份。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成立创城微信群、“食安天津”微信公众号。连续4年开展天津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现场咨询1.8万余次,接受咨询20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万余份,媒体报道3000余次,专访及专家讲座、培训4000余次,播放宣传广告5万余次,张贴宣传画8.6万余张,制作展板1.2万个(张),悬挂横幅8000余条。开展保健食品“护老行动”、“五进”专项科普等宣传活动,举办讲座123场,听课群众2.2万余人,发放宣传材料22万份,24.5万余名群众受益。

3.开展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每年开展安全用药月、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接待咨询4000余人次。大力宣贯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开展30余场宣讲,培训执法人员500余人次、企业负责人7600余人次。在全国率先成立疫苗实训基地,组织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组织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组织大型药企主题宣传,开展“3·31”主题接线日活动,举办医疗器械检查员实训基地专题培训。

4.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治宣传。每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开设特设知识大讲堂,开展特设进社区,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29次。举办“小手牵大手,电梯安全共相守”电梯安全知识宣传进校园活动,印发画册100万余册。开展“百城万校”儿童安全乘梯流动宣传活动。在天津应急广播开展少年儿童安全使用电梯宣传。在天津大学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和应急救援演练。

5.开展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每年组织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召开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宣贯发布会,发布知识产权白皮书,组织“知识产权与创新大讲堂”云培训。专人进驻津洽会、展览会、博览会等对参展企业进行知识产权宣传。举办青少年小发明设计大赛,开展知识产权示范校创建。组织知识产权培训30余期,培训人员1万余人次。

6.开展营商环境政策宣传。宣传外商投资、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管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管理等政策法规,狠抓优化营商环境2部法规的宣编发市级“双万双服促发展”工作简报,召开企业复工复产政策宣讲会,组织“一制三化”改革2.0版视频培训会。推动信用监管信息公示,全市48个行政部门公示市场主体信息1554万余条,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访问量超过5.2亿人次;推行联合惩戒系统在各行政机关的应用,实现49类红黑名单在线查询。

7.开展质量安全法治宣传。每年组织“质量月”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6万份,发送短信2.2万条,制作展板1344个,播放公益广告100次,张贴宣传画3602张。开展消费品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活动233次,组织企业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宣讲401次,培训人员34.4万人次。开展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6万余份,免费检定计量器具2690余台件,为4400余名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开展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张贴宣传图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公益培训、专题讲座、专题论坛。举办“标准云课堂”公益讲座6期组织世界认可日宣传95次,4000余人次受益,培训认证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活动16次。

8.开展消费维权法治宣传。广泛宣传价格、广告、电子商务、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法律法规,约谈全市主要广告发布媒体,曝光典型违法广告案例,与阿里巴巴集团联合举办“政法会客厅”活动,每年召开“双十一”电商促销活动行政指导会,印发宣传资料20万余份。每年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组织普法宣传活动643场次、咨询活动259场次、开放日活动175场次、培训会议543场次、印发宣传资料40.23万册(份)、播放公益广告101条、刊发新闻稿173篇、开展培训解读法律法规344部次。每年举办天津市3·15晚会,发布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开展 “寻找天津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诚信服务·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建设、“津门维权之星”表彰等活动。

(八)开展相关重要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宣传贯彻《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印发画报1000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在委官网和OA办公网开设专栏,发布信息76篇,印发宣传画1万张。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宣传周、综治(平安天津建设)、红盾护农、保密、信访、信息公开等普法宣传活动。

三、聚焦重点对象,强化学法用法

(一)做好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制定委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适时修订,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和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党纪条规、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市委文件精神集中学习24次。每年至少举办2次委领导班子集中学法,聘请法学专家举办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宪法、民法典等专题讲座。

(二)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制发干部教育培训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教育培训重点内容。加强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处级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参加4次集中学法。组织行政执法证申领和注册的培训及法律知识考试,考试通过率100%。系统430余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完成2016、2017、2018年度天津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657名国家工作人员完成2019年度学法用法考试,每年的参考率和通过率均为100%;组织616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2020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强化市场监管人员特别是基层一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组织干部教育培训526期,47981人次参训,选派业务骨干745人次参加总局业务培训284期,组织24731人次基层执法人员参加总局网络培训。

(三)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组织系统547名干部旁听庭审,其中86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现场旁听庭审,224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37名科级及以下干部在线观看庭审视频。

(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制发委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公布法律顾问名单,聘请执业律师、法学教授为兼职法律顾问。兼职法律顾问完成审核经济合同、行政诉讼、参与立法等法律事务800余件。

(五)做好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印发委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完成系统41名公职律师年度考核,委机构改革后将36名公职律师转出、4名公职律师转入,目前委机关现有公职律师12名。委公职律师办理参与普法宣传等各类业务3425件。

(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修订完善党组(委)工作规则、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规则,召开委党组(委)会241次,研究议题1276项;召开委主任办公会89次,研究议题257项。制(修)订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和统一印发“三统一”制度,完成93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并按规定向市政府报送备案。

四、压实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一)建立完善普法责任制。印发委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普法责任、普法内容,建立普法责任清单。突出年度普法重点,修订完善普法责任清单

(二)推动边执法边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对照普法责任清单,对口指导基层执法人员在开展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活动中,法言法语,释法说理,将市场监管法律规定讲清讲透,提高企业法治意识。发挥执法车辆宣传作用,车内常备宣传材料,将执法车打造成“市场监管普法流动宣传站”。

(三)开展“以案释法”。印发委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实施方案,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仅疫情防控期间就发布124批,曝光违法案件307

五、创新方式,推进市场监管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市计量院每年向社会开放计量博物馆,接待多批中小学生参观及夏令营活动。年均接待参观人员2000多人次。与天津市少年先锋队报开展计量科普合作,在红领巾报发表文章30多篇。被评为“天津市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计量测试科普教育基地(2016-2021年)”。2019年,我委将市计量博物馆推荐为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评选申报单位。

(二)推动市场监管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参加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展播、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防控疫情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等活动。制作“我与宪法”微视频、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抖音等普法产品。

(三)通过媒体普法宣传。我市市级媒体报道我委1300余次,国家级媒体报道360余次,在天津日报开设市场监管专版,在今晚报开设“天天315”专版。依托“天津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381条,关注者2万余人;开通“天津药监”“天津企业登记”等微信公众号。依托“天津市场监管”新浪微博,发布信息28529条,粉丝达89.2万余人。依托委及所属单位门户网站,开设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公示通告、典型违法案件曝光等专栏,深化普法宣传。依托OA办公网、微信群等网络平台,推动订阅中国普法、天津司法“两微一端”,参与竞赛答题等活动。

六、深化依法治理,严格依法履职

(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推荐五环相扣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申报2019年度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项目。发动各方力量参与网络公众投票活动,取得8.2万票的好成绩。

(二)推动依法治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我市市场主体总量持续增长,133.47万户,较2015年底净增62.89万户。深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严格案件查办,办结案件42554件,罚没款4.57亿,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93件。强化食品和工业产品质量监管,监督抽检工业产品19649批次,依法处理不合格产品299批次,监督抽检食品114051批次,依法处理不合格食品1565批次。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理投诉43.8万件,举报14.4万件,为人民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1亿元。

七、双维度考量,系统普法成效明显

(一)推动系统全民守法。通过加强对党内法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等,系统工作人员普遍增强法治观念,受到调查处理的违法违纪处级以上干部仅占处级以上干部总人数的3%。

(二)推动市场监管依法行政。通过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宣传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得到明显提升。我委作为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67件,纠错率3.4%;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35件,纠错率为5.7%;我委被提起行政诉讼63件,败诉率为11.1%。

八、创新普法形式,提升普法宣传水平

(一)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创新。积极推广宝坻区局创建的“地域网格+业务网格”双网格精准普法工作模式。市知识产权局执法总队、宝坻区局、宁河区局、和平区局等单位查办的案例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中国法网典型案例。宝坻区局解救传销大学生纪实被评为2016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十大法治故事。宝坻区局被评为“普法责任制落实”品牌单位。滨海新区局的法治微动漫“电梯特烦恼”获质检系统法治微动漫优秀奖。2017年主办天津市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2018年参加全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第一赛区比赛,以优异成绩斩获得团体二等奖,四位同志获得个人二等奖。2019年组织参加全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系统5138人参赛。深化政企合作普法,河北区局与饿了么、美团外卖签署网络交易监管政企协作协议,开展网络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战略合作。

(二)多次荣获上级部门表彰奖励。鸿忠书记、国清市长、康义副市长等市领导对市场监管工作作出肯定性批示140余次,国清市长专程到我委视察工作,听取商事登记和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化工作汇报。2018年,国务委员王勇在持续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上,对我委率先实施省级层面改革、实现“四个转变”的经验做法予以肯定。2019年,我委“天津市营商环境大讲堂”上介绍推广经验2020年疫情防控初期,我委实现集贸市场野生动物交易“三天清零”的做法被市场监管总局予以肯定。2名同志获全国普法办“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称号,3个集体和4名同志获天津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武清区局季国强获2017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十大法治人物”。大学生315消费维权志愿者服务队,被评为全国“最佳志愿者组织”并被表彰为市级优秀志愿服务团队。

九、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个别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领会不够深,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足、站位不高,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意识不强,普法工作任务落实不及时、不到位。

(二)普法宣传针对性有待加强市场监管普法宣传的社会面广、事项多,但靶向重点人群、实施精准普法的针对性仍不够强,宣传普及的频次和力度还不到位,许多群众和企业负责人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了解掌握入眼不入心,认知程度仍不够高,遇事找法的多,主动学法、自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社会活动的少,学法的主动性和紧迫感不够强。

(三)法治宣传形式尚需丰富完善。受人员结构、思维定式以及工作任务重等影响,传统的宣传方式运用的较多,利用现代化手段开展法治宣传的较少,普法手段创新跟不上时代发展;运用新技术开发制作法治视频、法治动漫等新媒体普法产品的积极性不够高,数量较少,推广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影响法治宣传的有效性。

(四)市场监管干部普法能力有待提高。目前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700余部,且每年不断出现新法的出台、条款的更新,这对于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精力有限的基层执法人员而言,学习压力相当大,使得部分执法人员对集中组织的法治教育培训任务兴趣不大,往往是以完成任务为目标导向,学习效果不甚理想,实现让我学为我要学的转变尚需时日,造成部分执法人员的普法宣传能力不足,宣传效率打折扣、效果不理想。

十、推进普法工作建议及改进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执法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加强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工作站位和摆位,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保障,确保普法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坚持普法为民理念。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导向,开展普法需求调研,主动服务,问需于民,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实施靶向性精准普法。对人民群众开展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和市场监管专业法律知识两个层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掌握法律常识,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养成法治习惯,在开展相关社会活动中做到在紧沿法治轨道、依法办事,努力由事后维权向事前防范转变。

(三)强化边执法边普法。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市场监管执法深度融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市场监管执法全过程、体现到每项监管执法实践活动中,实现监管执法工作重心前移,推动全社会由事后被动学法向事前主动学法、自觉守法转变,降低违法失信成本,更好地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开展法治宣传调研,针对基层提出的法治教育培训需求、法治宣传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研讨交流、学习培训,解放思想,创新招法,着力提升普法宣传效果。着力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深化智慧普法,加大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普法宣传产品的制作发布力度,依托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普法渠道强化普法宣传,补齐线上普法的短板,实现线上普法、线下普法“双线并进”,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提升普法宣传效果。

(五)加强法治宣传人员队伍建设。发挥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普法宣传工作给予更多重视、提出更高要求,推动全系统更好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树牢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大对依法履职干部的提拔力度,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质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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